各县(市、区)住建局,冀南新区城乡规划建设局、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
按照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邯安办[2022]20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邯郸市建设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邯郸市建设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邯郸市建设局
2022年5月30日
邯郸市建设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22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全市建设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结合我市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深化专项整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应急避险意识、提升公众安全文明素质,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
(二)“安全生产邯郸行”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组织机构
为做好全市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邯郸行”的活动,决定成立以市建管办副主任李戈任组长,局安全处、城建处、市建管办安监站等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各县(市、区)住建局主管副局长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邯郸行”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处,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五、活动安排
(一)集中学习培训
全市建设系统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通过专题学习、培训辅导、讲堂讲座以及“大讲堂”“大家谈”“班组会”等形式,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线上线下相结合,集中学习安全生产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1.深学理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温《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自觉践行“两个至上”,增强“两个根本”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细研政策。深入研究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结合部门单位和企业项目实际,逐条逐款深研细究,制定能操作可执行、能落实可考核的具体措施,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3.知法守法。全面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省政府2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37号令)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4.掌握标准。集中组织学习危大工程方案编制指南、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脚手架安全技术管理等标准规程和建筑施工、有限空间作业、基坑(沟槽)开挖、高处作业等相关业务知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管控能力,切实解决“习惯性”违章问题,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集中排查隐患
5.自查自纠。深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隐患”等活动,调动广大职工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自查自纠,自觉做到“时时除隐患、处处保安全”,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
6.重点整治。围绕转包违法分包、无证上岗、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行为问题,深挖彻查、坚决纠治、严处重罚,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7.举报奖励。督促企业在办公场所张贴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实施指南,在作业现场设立有奖举报信息牌,将有奖举报政策纳入三级教育内容,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企业员工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规定兑现奖励。
(三)集中应急演练
8.开展演练。全市建设系统要针对安全事故救援、特殊天气应对、倒塌坍塌、火灾、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开展一次全场景、全要素应急演练,检验预案质量,提高应急应对能力。
9.完善预案。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开展应急救援知识技能培训,强化应急队伍和设备物资储备,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应急演练。
(四)集中宣传教育
10.办好“咨询日”。按照属统一部署,充分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建筑领域的集中宣传咨询活动,普及安全施工等法规知识和应急救援常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11.组织“安全生产邯郸行”。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配合开展“安全生产邯郸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大活动。
12.敲响“警示钟”。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和执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制度,通过观看《红线》《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片》等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开展现场警示会、反思大讨论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活动,强化警示效果。曝光一批安全风险隐患典型问题和“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的重大案例,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力度,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13.主动“送上门”。组织安全监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网络员等广泛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建筑工地送安全活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提高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集中开展群众性活动
14.组织开展技能竞赛。组织各级监管人员和专业人员积极参加工程安全知识竞赛,组织开展架子工职业技能大赛等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坚持以赛代训、以赛带练,推动提升理论素养、强化实战技能。
15.积极参加科普活动。广泛动员、积极参加“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救援技能趣味测试”和“新安法知多少”、“应急安全知识”等网络知识竞赛,积极报送有关科普作品。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组织。各县(市、区)建设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活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深入动员部署,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力求内容丰富多彩、全员广泛参与、成效突出明显。各县(市、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6月1日,市安委办以视频会方式,进行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云启动”。各县(市、区)、各企业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
(二)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种平台,拓展社会宣传渠道,组织行业企业在办公地点和项目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横幅标语,通过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和宣传片,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注重活动实效。紧密结合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工作,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压实安全责任,解决突出问题,围绕主题、因地制宜,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推动建设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县(市、区)住建局于5月3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见附件1)。活动期间,联络员要通过文字、视频、图片等形式,及时报送特色活动、亮点做法和进展情况。6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活动工作总结和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联 系 人:张静 联系电话:305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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